上周在新街口买冰美式,碰到街道办的小周,攥着个ipad蹲在台阶上哭丧个脸。
他说踩坑了。
他们花了俩礼拜拍的防养老诈骗公益广告,刚在小区公告栏贴了三天,就被一个退休的老教授找上门,说广告里用了他去年在社区讲普法课的照片,没经过他同意。
你说冤不冤?
很多人做公益广告,满脑子都是“要感动人”“要传播正能量”,压根没多想法律层面的事儿——总觉得我是做好事,谁会为难我?
错。
别把“公益”俩字当免责金牌
我见过太多人踩这个坑。
去年有个民间公益组织,拍了个关爱流浪猫的公益广告,用了网上找的摄影师拍的流浪猫照片,连招呼都没打。最后广告结尾加了个宠物医院的赞助logo,被摄影师告到法院,赔了两万三。
别跟我扯“我是做公益的”。《著作权法》的合理使用有严格的适用边界——比如为了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再现已经发表的作品,那不算侵权。但你做公益广告,哪怕是免费放的,只要用了别人的原创素材,没授权就是侵权。
更别说你要是加了赞助,或者把广告放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引流涨粉,那直接就跳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了。
哪怕你是纯公益,一分钱不赚,没拿任何赞助,用了别人的东西没授权,人家要告你,你也得赔——只是金额可能少点而已。
对了,还有背景音乐。很多人做公益广告,随便找个热门歌当BGM,觉得反正不是商业用,没事。错,去年有个小学做的防溺水公益广告,用了某流行歌的片段,被版权方找上门,最后赔了八千。

别以为搞定了素材就万事大吉,还有更碎的事儿。
找素人拍素材,别光拍胸脯
做公益广告最常找的就是身边人——社区的大爷大妈,学校的小孩,志愿者朋友。
很多人觉得都是熟人,拍个照录个像,打个招呼就行,不用签啥东西。
真不是。
我之前帮一个街道改授权书,那工作人员本来想写个十几页的法律文书,我直接给他删成半页——都是给邻居用的,搞那么复杂谁愿意签?
就写三行:我同意XX街道用我今天拍的这段公益广告素材,仅限在XX社区公告栏、XX街道官微使用,使用期限半年,不能转作他用。签个名留个电话,就够了。
别嫌麻烦。哪怕是熟人之间的拍摄,最好也留个书面或者聊天记录的授权凭证。
之前有个社区拍的反诈公益广告,找了个放学的小孩当背景板,拍了小孩背着书包过马路的镜头。结果贴出去没两天,小孩的妈妈找上门,说你把我家孩子拍在反诈广告里,别人以为我家孩子被骗了,吓到孩子了。
你说这事儿闹的?
要是当时有个简单的授权书,哪怕是微信聊天记录,说“我拍个你家孩子过马路的镜头做公益广告,放社区公告栏,行不行”,人家说“行”,你把这个记录存好,就没这事儿。
还有,要是拍的是特殊群体,比如残障人士、重病患者,哪怕人家本人同意,最好也跟家属打个招呼——免得后续出问题。

还有个事儿,是很多找赞助的人容易踩的。
赞助商的logo怎么放才不越界

现在很少有纯靠自己掏钱做的公益广告,大多有企业赞助。
很多企业觉得我掏了钱,就得把logo放得大大的,最好再念一遍我的产品名。
错。
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里写得明明白白:公益广告里可以放赞助单位的名称、标识,但不得大于公益广告的主标题,不能突出宣传赞助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。
啥意思?
比如你做的是森林防火的公益广告,主标题是“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”,那赞助单位的logo,最多和副标题一样大,不能比主标题的字还大。
更不能在广告里说“本次广告由XX矿泉水赞助,喝XX矿泉水,防火更有力”——这就不是公益广告了,是商业广告,得按商业广告的流程审批,还要交税。
实践中我见过最离谱的,有个地产商赞助的文明城市公益广告,把自己的楼盘效果图放在了广告的右下角,比主标题还显眼。结果被城管查到,直接要求撤掉,还罚了一万多。
要是你真的想给赞助商打广告,不如单独做个商业广告,别搭公益的便车——既合规,也不会让人觉得你假。
其实做公益广告,本来就是件挺暖的事儿。
别因为省了那十分钟的授权书,省了那点素材版权费,最后把好事儿办成了麻烦事儿。
真要拿不准,就找个懂点法律的朋友问两句,没坏处。
本文为普法参考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