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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随手发的歌曲翻唱,可能要赔掉半个月生活费

上周在新街口跟朋友喝冰美式,接到个江宁来的大三小姑娘的语音,哭的话都说不利索。说自己在宿舍抱着吉他弹了《晴天》,录了个三分钟的视频发小红书,刚涨了两千粉,正开心呢,收到个律所的电子函,说侵犯词曲著作权,要赔五千。人直接懵了。

说实话,我太懂这种感受了。谁上学的时候没在宿舍瞎唱过两首?录个粗糙的视频发出去,被朋友夸两句“唱得比周杰伦好”,能飘整整一周。哪想到转头就踩了坑?

你以为的“个人爱好”,法律不认

很多人第一反应是,我又没拿这个赚钱,没接广告没开直播打赏,就是自己唱着玩,凭啥找我?

真不是吓你。

著作权法里说的“个人合理使用”,指的是你自己私下欣赏、学习,根本不对外公开的情况。只要你把视频发到公开平台,不管你粉丝只有几百还是几万,不管你有没有获利,只要是面向不特定公众公开传播,就已经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边界,属于侵犯词曲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
小红书个人主页发布吉他翻唱视频截图
小红书个人主页发布吉他翻唱视频截图

有人说那我发朋友圈仅自己可见行不行?那当然没问题。只要不对外公开,你就算把整首歌从头到尾录下来,自己循环听都没人管。但只要是公域平台,哪怕你设置了“仅粉丝可见”,那也是面向公众的传播,跟赚不赚钱没关系。

真要发翻唱,怎么弄才踏实

我也不是拦着大家唱歌,谁还没个想分享自己歌声的时候?想发也简单,按这几个方法来,基本不会出问题。

最省事的,就是用大平台自带的K歌功能录。比如抖音、快手这些平台,早就批量买了大部分热门歌曲的词曲授权,你用平台内置的K歌功能录的视频,直接发回同平台,平台已经给版权方付过费用了,你不用单独找版权方拿授权。

但是别犯傻。

你别把用平台K歌功能录好的视频导出来,发到别的没买授权的平台。比如你在抖音录的,导出来发小红书、发B站,那还是侵权——这个授权是平台给的,只覆盖平台内部的传播范围,跨平台就没用了。

抖音内置K歌功能录歌界面截图
抖音内置K歌功能录歌界面截图

还有个更稳妥的方法,就是选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的歌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,词曲作者去世满五十年,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了,谁都可以随便用,随便翻唱传播,完全不用考虑授权的问题。比如很多老民歌,还有民国时期的老歌,你随便发,发哪个平台都没问题。

哦对,要提醒一句,别直接拿别人录好的伴奏用。伴奏本身也是有录音制作者权的,最好是自己弹吉他、钢琴伴奏,或者用自己录的无人声伴奏,这样才真的没风险。

收到索赔函了,别乱操作

要是真的不小心踩了坑,收到了索赔的函件,别慌,也别乱操作。

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要么直接拉黑,要么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,这两种都不对。先花两分钟看看对方有没有真的拿到版权方的授权委托,很多批量发函的机构,就是专门盯着小账号讹钱,知道普通人不懂法,一吓就给钱。

如果你的视频播放量很低,也从来没靠这个赚过钱,第一时间把视频删掉,然后给对方回个简单的说明,说自己是普通爱好者,没有获利,已经删除全部内容,希望协商处理。通常这种小账号,对方根本不会花时间去起诉——毕竟起诉的时间成本,都比你能拿到的赔偿高多了。

对了,千万别随便签对方递过来的赔偿协议。去年有个南京的小伙子,发了个翻唱视频,播放量才三千多,收到个要赔两万的函,他一慌就差点签了对方给的协议,还好先来找我问了问。最后删了视频回了个情况说明,对方再也没找过他。

其实法律从来不是要拦着普通人唱歌。只是别傻乎乎的觉得网络是法外之地,你随手录的那点东西,背后都是有实实在在的权利归属的。想分享歌声是好事,稍微多注意两步,就不会平白无故赔上自己的生活费。

本文为普法参考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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