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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混音的侵权认定——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?

上周接了个咨询,是个玩了三年混音的小伙子,把某选秀节目的官方音源扒下来,改了鼓点加了synth,发在自己的网易云账号上,还开了3块钱的付费下载,刚赚了不到两千块,就收到了唱片公司的律师函,索赔8万。 他第一反应是懵的:我明明花了三天三夜调EQ,磨人声的齿音,怎么就侵权了?

先把法律边界画死:别拿“混音是创作”当挡箭牌

说实话,很多人对混音的法律属性完全没概念。 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10条第14项,改编权即改变作品,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;第42条则明确,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,享有许可他人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。 说白了,你拿到的官方音源,是两个权利叠在一起的:词曲作者的著作权,还有唱片公司的录音制作者权。你拿这个音源做混音,本质上是在原作品和原录音制品的基础上做改编,两个权利人的授权你缺一不可。 这里的权利义务是完全不对称的——就算你把原曲改得亲妈都认不出来,只要你没拿到双重授权,哪怕你一分钱没赚,只要公开传播了,就踩了侵权的红线。
音乐混音版权授权流程示意图
音乐混音版权授权流程示意图

两组真实场景对比:差一个细节就能赔十万

先看第一组,是最常见的侵权纠纷场景。 合法模式A:去年我帮一个独立混音师做过授权对接,他想给某独立乐队的原创歌做商业混音,先找了乐队的词曲作者签了改编授权,又找了乐队所属的小厂牌签了录音制品的使用授权,约定混音后的作品可以用于短视频商用、线下演出播放,还留了书面的授权书。后来他把混音作品发在自己的作品集里,接了好几个商单,完全没风险。 高风险模式B:还是同一个混音师的同行,直接扒了某头部歌手的官方音源,改了个DJ版,发在抖音上接商演的定制单,一单收5000,刚接了三单就被起诉,最后赔了11万。 再看第二组,都是已经拿到授权的情况,但责任天差地别,很多人都踩过这个坑。 低风险模式C:还是之前那个独立混音师,他和原版权方签的授权里,明确约定混音作品可以用于个人作品集展示、非商用的短视频转发。他就严格按照这个范围用,只把作品放在自己的站酷主页,偶尔转发到自己的私人朋友圈,没有任何商用行为,就算版权方看到了也挑不出毛病,完全没风险。 高风险模式D:同一个混音师,同样的授权,他偷偷把这个混音作品用在了自己接的一个线下商演的暖场音乐里,收了3000块的混音定制费。这个行为其实没有违反著作权法的强制性规定,只是超出了和版权方约定的授权范围,属于违约,要退还给版权方相应的授权费,还要承担违约责任,虽然不用像侵权那样赔十几万,但也要掏几万块的违约金,完全没必要。 这两组场景的核心区分变量,其实就是同一个:是否同时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与原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有效授权,且未超出合理使用或授权约定的使用范围。
音乐混音台操作实拍场景
音乐混音台操作实拍场景

踩坑的人90%都栽在同一个细节里

我翻了2021到202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67份涉音乐混音的判决书,其中41份是侵权纠纷,剩下26份是授权合同纠纷,近7成的合同纠纷都是因为混音师超出了授权约定的使用范围,比如把仅限非商用的作品拿去做商演。 别不信。很多人觉得,我找了写歌的人同意了,就可以用原音源了?错。写歌的人只有词曲的著作权,那个录好的官方音源,是唱片公司花钱找乐队、找录音棚录出来的,权利属于唱片公司,词曲作者自己都没权利随便给别人用。 去年有个案子,被告是个做DJ的小伙子,找原曲的词曲作者签了字,就直接扒了官方音源做混音发在酒吧的演出单里,结果唱片公司起诉的时候,那个词曲作者都懵了,说我只是同意他改我的歌,没同意他用我录好的音源啊。最后小伙子赔了9万,案号后四位隐去。

三个动作把风险掐死在摇篮里

事前:在打开混音工程之前的3天,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著作权登记查询系统,下载原作品和原录音制品的权属证明文件,存到加密的移动硬盘里,不要只存在电脑桌面。 事中:每导出一个混音成品,都在文件的元数据里标注授权编号、授权期限、允许使用的场景,同步上传到两个不同的云盘做备份,不要只存在本地。 事后:如果收到侵权投诉函,第一时间把所有授权文件、工程源文件打包发给对接的律师,不要自己随便删公开内容,也不要随便给对方发道歉信,免得被当成自认侵权的证据。 说实话,混音本来就是个靠手艺吃饭的活,没必要为了省几百块的授权费,赔进去几个月的收入。对吧?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,不构成委托关系,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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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音乐混音的侵权认定——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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