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接了个苏州读者的电话,老太太声音哑得厉害,说儿子在上海做程序员,每个月工资到手快两万,自己在老家每个月只有一千八的养老金,儿子每个月就打八百块过来,连买进口的降压药都不够。她翻了好多网上的帖子,有人说要按工资的三分之一要,有人说要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算,越看越乱,最后干脆抱着一摞病历本去法院,才发现算出来的数和她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。
其实哪有那么复杂。
我做了十年普法专栏,接的咨询里,十有八九都是算错了这笔账。赡养费从来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法律概念,就是一家人坐下来,算清楚老人过日子需要多少钱,每个子女按能力摊的账。只是好多人要么把这事想得太随意,要么把法条背得太死,最后闹得亲情没了,钱也没拿到。
先算明白:赡养费从来不是按子女收入拍脑袋定的
好多人对赡养费的计算有个天大的误会,觉得子女赚得多,就该往多了要。真不是。法院算的时候,最先拿出来的参考数,是老人常住地的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——说白了就是在那个地方,一个人正常吃饭、交水电费、买个日常药品,一年需要花多少钱。
先把老人自己手里的钱扣掉。比如他每个月有养老金,有低保收入,有之前攒的存款利息,这些能覆盖多少支出,剩下的缺口,才是需要所有子女一起分摊的部分。
当然也不是让子女硬掏。如果子女自己本身就有大额的刚性支出——比如每个月要还的房贷占了工资的一半,家里有重病的家属要长期吃药,或者自己刚失业没了收入,这些成本是要先扣掉的,不能为了给老人赡养费,把小家庭逼到过不下去。

我之前碰到过一个老爷子,拿着儿子的年薪百万的完税证明,要求法院判每个月给两万赡养费。最后算下来的数,还不到他要的十分之一。为啥?他自己每个月养老金六千多,在杭州的小区里有免费的老年食堂,平时连个感冒都很少得,儿子那边每个月要给国外读书的女儿打生活费,还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要长期做康复。你说这账怎么算?
没人会故意苛待老人。但也不能拿着子女的收入当唐僧肉,想怎么切就怎么切。
踩过最多坑的两个误解,今天一次说透
第一个坑,好多人觉得”父母有养老金,子女就一分钱不用给”。错。养老金是老人自己的钱,但如果这些钱不够覆盖日常的医疗支出,比如得了慢性病每个月要花一千多的药费,或者年纪大了需要请个钟点工帮忙打扫卫生、做饭,这些超出养老金覆盖范围的部分,子女还是要分摊的。真要是老人的养老金每个月有大几千,够吃够喝还有结余,硬逼着子女掏那点赡养费,其实也没什么道理。
第二个坑,好多人觉得”当初定好的赡养费,一辈子都不能改”。大错特错。

日子是变的。比如当初老人身体硬朗,每个月给三百块就够花,过了两年摔了一跤瘫在床上,请护工每个月要四千,那之前的三百块连零头都不够,当然可以要求调整。反过来也一样,比如当初子女自己开公司赚得多,每个月给五千赡养费,后来公司倒闭了,每个月靠打零工赚三千块,那硬要他按之前的数给,也不现实。
我去年碰到个阿姨,当初十年前法院判的赡养费是每个月两百,她一直没好意思提涨的事,直到去年得了糖尿病要打胰岛素,每个月药钱就要三百多,才想着找儿子谈。结果儿子倒也通情达理,直接把每个月的赡养费涨到了六百,刚好覆盖药钱,连社区调解都没麻烦到。
别拿当初的约定当铁律。人会老,病会来,收入会变,账当然要跟着调。
真要谈钱的时候,几步就能把事办了
别一上来就想着找律师打官司,费钱又伤感情。
先把账理实。把老人每个月的固定支出列清楚:吃饭的钱、水电燃气费、每个月固定要花的医药费、需要请护工或者钟点工的费用,把所有的票据、养老金到账记录、医药费缴费单都整理好,别空口喊”我钱不够花”,拿实打实的数说话。
找社区人民调解员搭个桥。这些调解员都是在本地住了几十年的老人,知道当地的菜价、药价,也知道各家的实际情况,谈成了的调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,不用交诉讼费,也不用把话说得太僵。好多家庭的矛盾,就是因为没人搭个台阶下,调解员刚好就是那个递台阶的人。
真谈不拢再走司法程序。拿着整理好的证据去法院申请调整就行,不用等矛盾攒到完全撕破脸才出面,比如连续三个月对方没按之前的约定给钱,或者老人的医药费突然涨了三成以上,就可以提申请。别攒着情绪,攒得越久,越难谈。
真的。
我见过太多本来没多大事的家庭,因为觉得谈钱伤感情,一直憋着不说,最后要么老人过得委屈,要么子女觉得被道德绑架,闹到最后连门都不登。其实把账摊开了算,没那么多解不开的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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