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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同人小说也会吃官司?我蹲基层十年见过真案子

十年前我还在基层法院立案庭坐班,来了个穿校服的小姑娘,攥着一叠传票站在门口不敢进。眼泪啪嗒往裤腿上掉,说她写了几万字同人,被原作者告了,要赔十万。我接过材料一看,就是个热门古言IP的同人文,发在论坛有人爱看,她脑子一热印了五百本签名本卖,赚了不到两万。

早几十年,写同人根本不算个事儿

其实同人这东西,真不是网络时代才冒出来的新玩意儿。古代就遍地都是,最出名的就是《红楼梦》的一堆续书,有人把薛宝钗写死,有人让林黛玉嫁给宝玉,五花八门什么都有,那时候你听过原作者后人出来告侵权吗?没有。

大家默认你爱这个故事才接着写,只要你不把原作者的书抢了署名印了卖,没人跟你打官司。到了民国,武侠火了之后也一样,还珠楼主的《蜀山剑侠传》红透半边天,多少年轻写手跟着写同人,金庸年轻时候都写过,没人说这是犯法。

说白了,过去写同人就是爱好者自己玩,没多少人能靠这个赚大钱,自然也就没那么多纠纷。

民国时期红楼梦续书旧书影印本
民国时期红楼梦续书旧书影印本

现在法律认什么?核心就一条边界

好多小孩一上来就怕,我写同人会不会犯法啊?其实真没那么夸张。现在法律也不是一杆子打死所有同人创作,核心就看你拿它干嘛了。

你就是喜欢这个角色,自己写个结局发免费论坛,和同好一起乐呵,一分钱不赚,别说原作者一般告不赢你,真走到法院,法官也会偏向你这种私人爱好的二次创作。毕竟法律也讲人情,大家都喜欢的人物,读者想补个自己的结局,这不是什么坏事。

那什么时候会出事?就是飘了。同火了之后开始割韭菜,卖印刷本、卖周边、开付费阅读,甚至接推广带货,赚的钱还不少,那性质就变了。你蹭着原IP的热度赚了钱,原作者凭什么让你白拿?

当年那个小姑娘,就是没拎清这点。她哭着说我就是爱好啊,我卖本只收了工本费啊,可法律不管你这个,只要你盈利了,就算侵权,该赔还是得赔。最后她赔了快八万,把爸妈给她攒的大学学费都搭进去小半,真的可惜。

网络同人小说平台免费个人主页界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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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法官给写同人的几个避坑土办法

老法官给写同人的几个避坑土办法
老法官给写同人的几个避坑土办法

都是我干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实招,没用那些虚头巴脑的法条,普通人照着做就行。

第一条:绝对不碰商用

别管粉丝怎么撺掇你开预售印本,别赚同人IP一分钱,就安安稳稳发免费平台,没人能找你麻烦。

第二条:别恶意丑化原作核心角色

别为了爽点把原作者的主角黑的不成样,尤其别沾低俗违法的内容,容易既碰著作权又碰名誉权,两头不讨好。

第三条:原作说禁就绕着走

人家作者明明白白说了不准搞二次创作,听话别头铁往上撞,哪怕你觉得对方不讲理,真闹上法院耗得起时间你也耗不起精力。

第四条:别把同人当原创的幌子

别直接把同人人设、核心设定搬过来改个名字就当原创出书卖,这是明晃晃的剽窃,逮住就是一告一个准,跑都跑不掉。

说实话,我见过太多写同人的孩子,都是真的爱故事里的人,才愿意花时间写,这份心思本身没什么错。就是得拎清楚边界,别把好好的爱好,变成给自己给家里添堵的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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