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
林林半年前就找小周订了六件短款伴娘服,付了两千块定金,当时特意指着工作室陈列架上的一块布说,就要这个做。 那块布我见过。藏青的底,上面晕着不规则的米白色花纹,像把傍晚洱海边的云剪了一块缝在布上,是小周去年从大理周城一个老染坊收的孤品,总共就两米三,本来挂在架子上当展示款,遇到同好才剪一点做小方巾。算下来刚够做六件短款伴娘服,小周当时还心疼了好久,说这布拿出来做衣服,真的是碰到有缘人了。 谁知道离婚礼只剩三天,小周给林林发消息,说布被来上体验课的客人打翻的冰美式泼了,留了块洗不掉的黄印,问能不能换成同色系的别的扎染布做。 林林当时就炸了。说自己的婚礼背景板是照着那块布的藏青色调定的,连花艺师配的蓝绣球和白桔梗的比例,都是照着布料上的色块调的,换了别的布,整个现场的视觉就全崩了。要么小周退双倍定金,要么赔她重新做布置的八千块。 小周也委屈。说自己根本不是故意的,当时客人手滑,她拦都没拦住,监控都调出来了,现在她找遍了同城的手作工作室,都找不到一模一样的布,总不能让她凭空变一块出来吧。
后来
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急着说谁对谁错。毕竟这种手作类的纠纷,我见得太多了。 很多人做手作生意,总觉得大家都是因为喜欢同一样东西才凑到一起,谈规矩太伤感情。订单就是微信里聊的几行字,付定金的时候也不备注,遇到客户指定要某块孤品布、某个特殊图案,也不把“这东西是独一无二的”这句话说透。等出了事,才翻聊天记录,翻来翻去找不到一句能明确说明当初约定的话,最后只能坐在调解室里,各说各的委屈。 那天我翻她们俩的聊天记录,翻了快二十分钟,才找到一句小周当初发的:“这块布是孤品,做六件伴娘服刚好够,我给你留着。”林林当时回了个“好”。 就这一句话,其实已经把约定的标的说清楚了——不是随便找一块藏青色的扎染布就行,就是架子上那一块,老染坊收的、总共两米三的孤品。 实践中手作类订单的纠纷,核心从来不是谁的情绪更占上风,是当初双方约定的标的,到底有没有被明确为“不可替代的特定物”。
法律上怎么看

如果换成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