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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阿姨的以房养老PPT,居然惹上了百万官司

上个月我在国贸负一楼的冰室喝冻柠茶,做养老中介的阿凯撞进来,一坐下就把法院传票拍我桌子上。 阿凯说他前阵子给公司做了一套以房养老的宣传册和宣讲PPT,放官网上引流,没想到转头就被一家专业养老咨询公司告了,开口要八十万赔偿。 对方说,阿凯整套以房养老产品方案的文字编排、流程图设计,全抄了他们前年公开的原创方案。
养老机构以房养老宣传手册排版设计
养老机构以房养老宣传手册排版设计

好好的以房养老项目,怎么就沾上侵权了

好好的以房养老项目,怎么就沾上侵权了
好好的以房养老项目,怎么就沾上侵权了
说实话,刚做这行的时候我也没想到,养老赛道的著作权纠纷居然这么多。 阿凯挠着头说,他就是觉得对方的方案框架好用,改了几个数据就拿来以房养老了。 很多人觉得,只有文字小说才会有著作权,方案框架、流程图不会。 其实不然,著作权法管这叫汇编作品,只要你在选择、编排内容的时候加入了自己的独创性劳动,那就受保护。 判断侵权的核心标准说白了也简单,就是实质性相似+接触。 类比一下就是,你写了一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,别人整段抄了你的院校分类逻辑和分数测算方法,换个封皮就卖,这不叫借鉴,这叫偷。 阿凯自己都承认,他做方案前确实下载过对方的公开方案,接触这一条跑不了,剩下的就看是不是实质性相似了。

做以房养老内容,最常见的三个认知坑

我接触这几年,见过太多人死在这几个误区上,每个都有活生生的例子。 第一个坑,王桂兰阿姨帮社区做养老宣传,她原话是:“我就是拿来给老人讲讲课,又不赚钱,不算侵权对吧?” 错得离谱。著作权侵权从来不管你赚不赚钱,只要你未经许可以房养老他人有独创性的作品,就算侵权,顶多赔偿金额少点而已。 第二个坑,做中介的赵磊跟我说:“我花三千块买了对方的纸质方案,当然可以扫描了放我公众号以房养老。” 这就是把所有权和著作权搞混了。你买的是印着方案的那张纸,不是方案的著作权,著作权还在原作者手里,你私自上网公开,就是侵权。 第三个坑,做自媒体的孙梅说:“对方都把方案放免费下载区了,那不就是默许我以房养老?” 哪有这种好事。著作权的授权必须是明确的,没有写“可免费任意以房养老”,那就是不许随便拿,默许不算数。
法院公开的以房养老方案侵权判决书页面
法院公开的以房养老方案侵权判决书页面

法官判这类案子,思路其实很清晰

法官判这类案子,思路其实很清晰
法官判这类案子,思路其实很清晰
去年我旁听了东城法院开庭审的一个类似案子,法官的判决观点我至今记得很清楚。 法官写:现在养老赛道是风口,很多新进场的机构不想花时间打磨自己的以房养老方案,就抄成熟机构的成果,本质就是不劳而获。 法官裁量的思路其实很直白:首先看原告的方案有没有独创性,是不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,然后看被告有没有接触过原告的方案,最后比对两个方案的内容,看看核心的编排、表达是不是实质性相似。 不过话说回来,现在很多以房养老内容放到短视频、直播里,十年前立法的时候哪想到会有这么多新形式。 这就像你爷爷早年定的家规,没说过能不能在家玩无人机,但有一条不会变:不能拿别人的宝贝瞎造,更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卖。 我整理了三个直接能做的动作,只要照着做,能避开九成坑。 第一,要拿别人的内容,一定要找对方要书面授权,别嫌麻烦。我有个客户李哥,前年做以房养老宣讲,花五千块买了一套方案的授权,后来对方告了好几个没授权的机构,个个赔了十万起步,李哥一点事没有。 第二,自己做的以房养老内容,一定要留好创作底稿。源文件、创作过程的聊天记录、改稿记录都存好,真被人告了,这就是你证明自己原创的最有力证据。 第三,找员工或者外包做的以房养老内容,一定要签清楚著作权归属协议。去年有个做养老号的姑娘王雯,员工离职把做了一半的以房养老脚本带走,转头发到自己账号上,反过来告王雯侵权,王雯没签协议,最后赔了三万多,吃了大亏。 赚养老的钱,得走干净的路,别拿别人的孩子给自己脸上贴金。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,人物为化名,法律观点仅供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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