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接了个咨询,是个刚毕业的小姑娘,攒了半年的钱拍城中村的手艺人,素材剪到一半被人找上门,说拍他的时候没经过同意,要告她侵犯肖像权,还要赔五万。她坐在我对面,电脑屏幕上是刚剪到一半的粗剪版,手都在抖。
我当时看着她屏幕上的素材,有个老师傅在阳光下打银饰的镜头,光影都刚好,拍的特别好。就因为没拿授权,可能要全部删掉,换谁都得心疼死。
公共区域拍的人,真的能随便用?
这是我听过最多的误区。很多人觉得,大街上是公共区域,我想拍就拍,又不是闯到人家家里拍,凭什么要拿授权?
真不是。哪怕是在完全开放的公共空间,只要你的镜头对准的是可被清晰识别的特定自然人,且最终作品会用于盈利、传播甚至参评评奖,就必须提前拿到对方的书面授权。
之前有个拍老巷烟火的导演,镜头特意给了路边卖菜的阿姨一个三秒的大特写,片子后来拿了文旅局的扶持奖金,阿姨刷短视频刷到了自己的镜头,找过来要说法,最后调解下来赔了八千。
当然也不是说拍个街景都要挨个找路人签字。那种大场景下人脸都糊成一片,根本认不出来是谁的,完全没必要纠结。但要是你特意把镜头推近,给人个正脸,哪怕人家当时在人行道上好好走自己的路,没挡着你的镜头,你也得停下来问一句。

跟被摄对象处成朋友,就不用签协议了?
拍人文纪录片的人最容易踩这个坑。跟被摄对象聊半个月,一起蹲在路边吃盒饭,跟着人家跑东跑西,熟的像认识了十几年的老朋友,这个时候掏出来授权书让人家签,总觉得太见外,太伤感情。
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。有个导演拍了三年的山区留守老人,片子都快上线了,老人在外打工的子女跳出来,说当初拍的时候没跟他们商量,老人年纪大了糊涂签的字不算数,要求所有素材都不能用。最后片子压了整整一年,谈了五六次,给了人家两万的补偿,才终于拿到上线许可,算下来导演自己贴的钱连一半都没赚回来。
哪怕是关系再好的被摄对象,也必须在开机第一天就签好素材使用授权书,明确写清楚素材的使用范围、传播渠道、有没有报酬,以及后续会不会有肖像权的追溯问题。
别拿人情当法律的挡箭牌。真的。今天他跟你聊的掏心掏肺,愿意把家里最隐私的事说给你听,不代表过半年他不会因为别的理由反悔。你要是没个书面的东西,到时候他说你当初骗他拍的,说你拍他的隐私破坏他的正常生活,你百口莫辩。

你攒了几个月拍的素材,可能根本没版权
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大坑。很多人觉得,机器是我自己的,人是我自己找的,跑了几个月拍的东西,版权当然是我的。
真不一定。
先说最常见的,背景音乐。你随便从网上下的流行歌,哪怕就用了十秒当镜头的背景音,平台的版权检测系统一抓一个准,直接给你下架,还要赔版权方的钱。别觉得我是小成本片子,没人会找我,等你片子火了,找你要版权费的人能排到你家门口。
再说说你的团队。很多拍纪录片的都是临时攒的班子,找的兼职摄像一天给个三五百,连个劳务协议都不签,到时候人家转头把你拍的独家素材拷走,卖给别的同题材的摄制组,你连拿证据说理的地方都没有。只要是你团队里临时雇佣的拍摄人员,哪怕只是按天结算的兼职,也要提前说清楚所有拍摄素材的著作权归属,避免后续出现权属纠纷。
还有个小细节,拍的时候要是拍到了别人的病历、身份证、房产证这些带个人隐私的材料,不管镜头多短,都要把关键信息打码,不然就算你是为了拍真实故事,人家也能告你侵犯隐私权。
说实话,我特别懂这种感受。大家拍纪录片本来就不是冲着赚大钱去的,很多人都是把自己的工资贴进去,就为了拍点自己觉得值得记录的东西,总觉得事事都要讲合同、讲授权,太生硬,太破坏创作的感觉。
不过话说回来,你熬了几百个大夜拍的素材,剪到眼睛都花的片子,最后因为没签一张纸,要么发不出去,要么要赔出去自己大半年的积蓄,那个时候你才知道,所谓的创作氛围感,在实打实的赔偿面前,真的一文不值。
实在不好意思跟被摄对象开口要授权,你就换个说法:”现在所有平台上线都要过合规审核,要这个授权就是走个流程,绝对不会拿你的肖像去接广告、做别的商业用途,要是后续片子有了收益,我们肯定第一时间想着给你分一点。”一般人听完都不会拒绝的,没人会故意为难真心记录的人。
本文为普法参考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